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农牧业发展
2009年6月6日至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暨专题调研组,在通辽市对《畜牧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围绕农田水利建设进行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云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忠,自治区副主席郭启俊陪同检查调研。
严隽琪一行分别深入到通辽市内蒙东部良种繁育中心、科尔沁牛业甘旗卡加工厂、科左后旗华安牛业有限公司、开鲁县道德村红干椒膜下滴灌项目进行调研。
严隽琪在听取自治区和通辽市的汇报后指出,要在发展畜牧业进程中,正确处理好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关系,进一步强化草原保护建设,促进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实现草原资源的永续利用。要加强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不但要把好畜产品加工过程的质量关,还要按照《畜牧法》的规定,把好养殖环节监测关,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饲料、兽药使用的监管,提高畜牧兽医基层队伍执法水平,实行兽药监管,依法查处在养殖环节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畜产品的竟争力,要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支持草原畜牧业发展,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制定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提高农牧民的经营收入。同时要研究制定扶持粮食主产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农田水利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在内蒙古这样旱灾多发地区,更要有一个稳定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保证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抗灾能力。